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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醛:被滥用的 “劣质食品美容剂”

发布时间:2025/11/25 20:52 来源:辰安智检(上海)科学仪器有限公司

近日,山东东营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判决引发社会热议:男子李某甲为让毛肚、鸭肠等肉制品品相更佳、不易变质,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业甲醛替代食用片碱泡发食材,妻子朱某明知其违法行为仍协助售卖,累计销量达 3500 斤。最终,夫妻二人因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这起案件不仅揭开了部分食品从业者为逐利铤而走险的黑幕,更让 “甲醛” 这一致癌物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。

甲醛是一种无色、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质,化学式为 HCHO,易溶于水形成福尔马林溶液。在工业领域,甲醛具有防腐、杀菌、固定形态的特性,广泛用于木材加工、纺织印染、医药防腐等行业 —— 比如医学上用福尔马林浸泡标本以长期保存,装修材料中用甲醛作为黏合剂成分。

但在食品行业,甲醛是绝对的 “禁用品”。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明确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甲醛等非食用化学物质。然而,一些不法商贩却看中其 “保鲜”“美容” 功效:用甲醛泡发的肉制品,能快速吸水膨胀,让原本干瘪的毛肚、鸭肠变得饱满厚实,色泽鲜亮诱人;同时,甲醛的杀菌作用可抑制微生物滋生,延长食材保质期,尤其在夏季高温环境下,能掩盖食材不新鲜的问题。这种 “低成本、高回报” 的非法操作,让不少商贩无视法律红线,将有毒食材推向消费者的餐桌。

甲醛被世界卫生组织(WHO)列为 1 类致癌物,其对人体的危害具有即时性和累积性,摄入剂量越大、接触时间越长,伤害越严重。

从短期危害来看,食用含有甲醛的肉制品后,人体会迅速出现中毒反应。甲醛会强烈刺激消化道黏膜,引发口腔灼烧感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状,严重时还会出现头晕、头痛、乏力、呼吸困难等全身不适。对于肠胃功能较弱的老人、儿童和孕妇,短期摄入少量甲醛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器官损伤,甚至引发过敏性休克。此外,甲醛还可能破坏食材中的蛋白质、维生素等营养成分,导致食品营养价值大幅下降,相当于 “花钱买毒药”。

更令人警惕的是长期摄入的潜在危害。甲醛进入人体后,难以被代谢分解,会在肝脏、肾脏等器官中累积,逐步破坏细胞结构、损伤 DNA。长期食用含甲醛的食品,会显著增加患癌风险,尤其容易诱发白血病、胃癌、肠癌等恶性肿瘤。同时,甲醛还会影响免疫系统功能,降低人体抵抗力,让人体更容易受到细菌、病毒的侵袭;对于孕妇,甲醛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,导致胎儿畸形、流产等严重后果;儿童长期接触则可能影响智力发育,留下终身隐患。

山东这起案件的判决,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决心。但要彻底杜绝 “甲醛食品” 等问题,还需要监管部门、从业者和消费者形成合力。监管部门应加大日常巡查和抽检力度,利用快速检测技术排查市场隐患,对非法添加行为 “零容忍”,提高违法成本;食品从业者必须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,明白 “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”,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食品安全红线;消费者则要提高警惕,购买肉制品时不要盲目追求 “鲜亮饱满” 的外观,尽量选择正规市场、有资质的商家,若发现食材有异常刺激性气味、口感异常脆硬,应及时停止食用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
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,每一口食物都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健康。甲醛泡发肉制品的乱象,再次警示我们:食品安全没有 “灰色地带”,任何漠视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唯有各方共同发力,筑牢食品安全防线,才能让消费者吃得放心、吃得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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